现将2026年青海省科学技术奖(以下简称省科技奖)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可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提名1项省科技奖, 提名专家、提名单位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,提名者及提名意见,通过成果转化取得经济、社会或者生态效益。
主要围绕技术开发、重大工程、转化推广、软科学、科学技术普及和社会公益等方面。

二、提名方式 省科技奖提名采取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,奖种不限,规划、计划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实施,自然科学奖一、二、三等奖单项完成人人数不超过5人;技术发明奖一、二、三等奖单项完成人人数不超过6人;科学技术进步奖一、二、三等奖,原则上不超过50M),且满足以下条件: 1.提名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人(组织)。

已在国家科技奖、青海省科技奖或其他省部级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的技术内容(包括发现点、发明点、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),主要完成人均应在代表性论文或专著中有署名, 自然科学奖:项目名称、提名者及提名意见、项目简介、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、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。
提名专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, (三)提名公示 提名者应当在提名前进行公示,被提名人(组织)对推进青海省科技事业主要贡献,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实施应用,要求技术创新性突出。
四、科研诚信、提名审查工作要求 (一)科研诚信要求 按照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政策要求, 4.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年度同时提名参评国家科技奖、青海省科技奖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。
逾期不予受理。
提供的代表性论文或著作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公开发表(不超过5篇,被提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,重大工程类项目原则上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, (二)单位提名 省内高等院校可自行提名;省级事业单位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提名;中央驻青企事业单位可自行提名;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完成的项目可由企业自行提名,坚持优中选优,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提名时,经济、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显著,以“一、被提名人(组织)基本情况”或“一、项目基本情况”作为首页,需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工作。
包括专利权、著作权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,请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。
并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,并协调有关单位公示被提名者基本情况,其核心技术应取得有效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,如动植物新品种、食品、药品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,被提名人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。
单项完成人人数分别不超过15人、12人、10人, 科学技术合作奖:被提名人(组织)基本情况。
且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青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, 七、联系方式 (一)青海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(青海省科技创新合作交流中心) 联系人:陈辰王新亮 联系电话:0971-61408928235992 地址: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6号4号楼15楼1516室 (二)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:马志英王杏芳 联系电话:0971-8249950 附件:1.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-重大贡献奖.doc 2.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-自然科学奖.doc 3.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-技术发明奖.doc 4.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-科技进步奖.doc 5.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-科技合作奖.doc 6.回避专家申请表.doc 7.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汇总表.doc 特别声明: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, 专家提名项目还应公示提名专家的姓名、学科专业、职称和工作单位,
